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关于莆田、三明、南平、龙岩区内邮路(不含县乡邮路)运输业务外包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关于莆田、三明、南平、龙岩区内邮路(不含县乡邮路)运输业务外包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立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委托,现对莆田、三明、南平、龙岩区内邮路(不含县乡邮路)运输业务外包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与投标。
1、项目编号:913501007890070817202606001
2、项目名称:莆田、三明、南平、龙岩区内邮路(不含县乡邮路)运输业务外包服务项目
3、项目内容及要求:
包号 | 采购内容 | 服务期限 | 最高限价 (含税价)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1 | 莆田区内邮路(不含县乡邮路)运输业务外包服务 | 2年 | 46.5936万元 | 详见招标文件 |
2 | 三明区内邮路(不含县乡邮路)运输业务外包服务 | 2年 | 48.8046万元 | |
3 | 龙岩区内邮路(不含县乡邮路)运输业务外包服务 | 2年 | 37.3308万元 | |
4 | 南平区内邮路(不含县乡邮路)运输业务外包服务 | 2年 | 320.6120万元 |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投标人提供合格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指营业执照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下同。】
3)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参与投标,可不提供此件。
4)投标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5)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投标人依法免税或暂缓纳税的相应证明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6)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投标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7)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失信查询结果以招标代理机构在评审期间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
9)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见投标文件格式)
10)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见投标文件格式)
11)承诺与声明。(见投标文件格式)
12)采购供应商承诺函。(见投标文件格式)
1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1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15)投标人须承诺提供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
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2)特定资格: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承担运输任务的车辆必须配备符合中国邮政GPS/北斗信息管理系统接口规范标准的GPS/北斗设备,具备接入中国邮政GPS/北斗信息管理系统的条件。(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承诺为承运车辆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不低于200万元的第三者商业责任险和不低于100万元的座位险(驾乘人员险),为承运邮件投保赔付额不得低于100万元/车的货物保险,并提供承诺书(须加盖公章)。
4)投标人提供的承担邮件运输任务车辆,严禁悬挂、喷涂“中国邮政”标识。(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应保证能自行办理货车通行证且符合分包所在区域牌照要求,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6)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来独立承担过的一个市趟或区内运输外包服务项目业绩证明,该项目在规模(不低于所投标包最高限价)、实施内容(车辆运输)方面应与所投标包相当。投标时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及对应金额的发票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7)投标人须提供行驶证核定载质量5吨及以上的自有货车至少5台,且能够提供行驶证核定载质量1.4吨-5吨(不含5吨)的自有货车至少5台。投标人提供的车辆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a.投标人所有车辆(此种情形,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车辆属于投标人所有);
b.投标人的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所有车辆(此种情形,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其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与投标人的所属关系,且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车辆属于相关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所有);
c.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企业所拥有的车辆(此种情形,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相关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且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车辆属于相关企业所有);
以上3种情形视为投标人自有车辆;投标人须提供每台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复印件,原件备查。且车辆年检全部合格,符合国家规定技术标准。核标时如发现存在伪造车辆信息的企业,直接否决其投标资格。
8)投标人可以使用非自有车辆提供服务,非自有车辆须属于法人单位(非个人或个体工商户),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复印件,且车辆年检全部合格,并提供法人单位对投标人具有合法使用权的有效授权声明。(原件备查)非自有车辆也须满足特定资格条件第2)条、第3)条、第4)条、第5)条;同时投标人须承诺(须加盖公章)对本项目所有车辆的运输服务承担全部责任。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5、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售价及方式:
(1)时间:自2026年6月4日起至2026年6月12日止(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8:30-12:00,14:30-18:00(北京时间);
(2)售价:招标文件(电子版)按项目收取300元,招标文件售出一概不退;
(3)方式:报名期限内,投标人应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的注册账户对本项目进行网上报名,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并进行报名审核(报名时无需上传本项目资格要求证明文件,但需上传标书费转款凭证。),审查通过后登录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未在期限内按上述要求办理报名手续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未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注册或CA证书已过期的,应先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进行CA证书办理。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流程: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注册→登录→【CA办理】→查找对应项目→报名(填写相关信息、上传获取招标文件的支付凭证)→审核→下载招标文件。CA办理,“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相关事宜请下载“平台首页登录→用户中心(桌面)→05下载中心→操作手册-电子采购分册-投标人→下载”,如需可联系平台客服电话400-709-1099、CA客服电话400-788-8550,(周一至周五08:30-17:00)。
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2026年6月25日9:3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福建立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23号福大怡山文化创意园北区3号楼101一层),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7、代理机构:福建立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23号福大怡山文化创意园北区3号楼101
联系人:张静、徐朕、何才文
电 话:0591-88169727(项目负责人)、0591-88166963(前台)
E-mail:fjlqzb888@126.com
网 址:www.fjlqzb.com
8、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得贵路26号邮政广场
联系人:夏先生
电 话:0591-83341908
9、获取招标文件银行账户:
开户名:福建立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福州鼓楼支行
账 号:5919 1063 8210 001
行 号:3083 9102 6261
10、其他事项:
(1)投标人请自行判断具有参与本项目资格后转账报名费,在转账或电汇等凭证上注明“-202606001报名费”以便核对,并自行承担因汇错费用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开具发票事宜: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若为个人转账请注明单位简称,但发票抬头只能开具个人名字)或缴纳服务费(只能公对公转账),开具发票须提供与投标人公章一致的单位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发票抬头为个人或政府部门等无税号单位除外。转账当月请联系代理机构前台(0591-88166963)办理,若因未及时提供或提供错误信息造成的开票问题,代理机构概不承担责任(不提供换票或补票等服务)。
(3)关于投标人名称: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应与获取招标文件(办理报名手续)登记的单位名称完全一致。除能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代理机构拒绝名称不符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4)其他事项详见招标文件。
2026年6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