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居家养老场景打造及体验服务项目询比公告
福建省邮电印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居家养老场景打造及体验服务项目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询比。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询比。
一、项目名称: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居家养老场景打造及体验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YDYW-2026-010。
三、项目概述:本项目拟打造居家养老服务场景并开展体验服务,通过配置适老化设施与智能照护设备,搭建沉浸式居家养老体验环境,填补居家养老场景化服务空白,将“YOU享岁悦”康养服务品牌从机构端延伸至家庭端,完善“保险产品+实体服务”闭环体系,提升客户康养服务体验与客户粘性。服务期限为一年。
四、采购内容:
包号 | 品目号 | 采购内容 | 具体内容 | 预算金额(万元,含税) |
1 | 1-1 | 居家养老场景打造 | 包括展厅场景设计及建设,配备电动护理床、电动升降操作台、适老化桌椅等适老设备及毫米波跌倒守护仪、红外告警器等安全设备 | 15.5 |
1-2 | 居家养老场景体验综合服务 | 含场景搭建相关服务、运营服务、系统服务、维护服务、培训服务、活动支持等 | 4 |
合计 | 19.5 |
(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响应,并以“包”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2)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19.5万元,其中居家养老场景打造最高限价15.5万元,居家养老场景体验综合服务最高限价4万元。供应商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业绩要求
1.1供应商必须具备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类似养老场景体验打造或健康相关服务业绩,且合同累计金额不少于10万元(含)人民币,并提供合同复印件,每份合同须提供至少一张对应发票的复印件。提供的合同或发票金额至少有一项体现业绩累计金额不少于10万元。(以上案例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列表、合同首页、合同报价清单、签章页、日期页、体现服务内容的关键页和其他能证明项目实施内容的关键页及项目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等证明文件,可在清单里标明采购数量、产品和服务信息等,并加盖公章)
★2.其他要求
2.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须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所有证件在有效期内;供应商在采购过程中如发生法人或负责人、经营范围等信息变更事项,应及时提供已变更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2供应商须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承诺函)
2.3财务要求:供应商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供应商须提供完整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或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若资信证明中有注明“复印无效”字眼,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正本中提供资信证明原件)。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接受代理商参与响应,成交后不得转包、分包。
2.5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
2.6供应商与采购人和中国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7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8供应商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查询日期须在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当日或之后,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网站查询的截图并加盖公章)。
2.9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六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2.10供应商须承诺未曾在采购人的采购活动中提供过虚假信息。
2.11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2.12供应商未曾在采购人过往的采购活动中有过围标串标行为或围标串标嫌疑。
2.13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服务能力的声明函。
2.14其他:
(1)供应商须提供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包含接受授权方在供应商公司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则无需提供);
(3)供应商须提供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
(4)供应商应提供采购供应商承诺函;
(5)供应商必须按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注:供应商须按照“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6.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10月27日至2026年10月30日。(北京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1:30,14:00-17:00)
6.2采购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银行账户信息详见本公告附1。
6.3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请按以下步骤操作:
(1) 将以下材料按顺序整理,加盖公章后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并连同可编辑文档一并发送至代理机构指定邮箱(553678669@qq.com):
1) 营业执照副本;
2) 缴费凭证扫描件或清晰截图;
3) 《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详见本公告附2,须同时提供可编辑Word版或EXCEL版)。
(2) 邮件标题统一命名为:“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居家养老场景打造及体验服务项目报名--**公司”)。
(3) 代理机构收到邮件后,将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后,将通过电子邮件向供应商发送电子版采购文件。如发送邮件后24小时内未收到审核结果,请及时电话联系代理机构确认。
注:(1)潜在供应商报名获取采购文件时登记的单位名称,必须与响应时所使用的单位名称完全一致。如因单位名称变更导致不一致,必须提供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名称变更证明文件;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2)本项目不接受未按规定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对于未获取采购文件而提出的质疑(异议),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保留不予受理的权利。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7.1纸质响应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3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供应商须于2026年11月3日上午08:30-09:00(北京时间)由代表当面将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至: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康山路16号福建省邮电印务有限公司生产大楼5楼开标室(具体位置:正门直行约100米后右转到底)。
7.2出现以下情形时,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采购文件的。
八、唱价:
8.1唱价形式:线下唱价。
8.2唱价时间:2026年11月3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8.3唱价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康山路16号福建省邮电印务有限公司5楼开标室。
8.4查看、确认唱价结果:唱价结果现场确认及签字。若供应商现场未按规定对唱价记录签字确认或未到现场参加唱价(开标)会的,视同认可唱价结果。
九、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公开询比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chinapost.com.cn)、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s://www.chinapost-life.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代理机构:福建省邮电印务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康山路16号
邮 编:350011
报名获取采购文件联系方式:0591-87317124 林工、15980257958 刘工
电子信箱:553678669@qq.com
附1:报名获取采购文件、缴纳询比保证金、代理服务费的银行账户信息账户:
银行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省邮电印务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支行 |
银行账号:935014013001096666 |
特别提示 |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报名获取采购文件款项/询比保证金/代理服务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编号:***的报名获取采购文件款项/询比保证金/代理服务费”。 |
附2: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
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 |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合同包 | 包1 |
供应商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
联系人 | | 邮箱 | |
手机 | | 电话 | |
联系地址 | |
开票信息 |
发票类型:□ 普通发票 □ 专用发票 |
公司名称 | | 纳税识别号 | |
银行账号 | | 开户行 | |
地址 | | 电话 | |
注:供应商请自行判断是否具备参与本项目资格后再转账报名费。原则上公对公转账;个人账户转账仅开具个人抬头发票;如需开具单位抬头发票,请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说明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