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衡阳市分公司金融网点安电消一体化平台智能灭火设备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衡阳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衡阳市分公司金融网点安电消一体化平台智能灭火设备采购项目项下的服务进行公开询比。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询比。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衡阳市分公司金融网点安电消一体化平台智能灭火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0623-2685N1524056
三、项目概述:市分公司拟对全区60个重点部位(金融网点的加钞间、设备间、邮件存放处区域等)各安装一套智能控制灭火器,共计120套。通过安电消一体化平台,与市公司监控中心联网,可由监控中心值班人员远程智能灭火作业。合同有效期为一年,免费维护3年。
四、采购内容:
包号 | 采购内容 | 预算(含税) | 采购数量 | 交货地点 |
1 | 金融网点安电消一体化平台智能灭火设备采购 | 298200元 | 1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响应,并以“包”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2)本包最高限价:298200元,供应商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省级安全技术防范行业登记备案证书,或省级安防行业协会颁发的相关资质证书。
2.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湖南省邮政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若投标供应商为本项目所在地合作供应商,且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上一轮同地区同环节项目年度后评估评为D级,限制其参与本项目投标。
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4.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5.与采购方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7.供应商应具备开具合格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或自行承诺。
8.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注:供应商须按照“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6.1 购买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11月2日至2026年11月5日(北京时间),每天8:30—12:00,15:00—17:30;
6.2 供应商现场购买采购文件:请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并送达至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查收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采购文件电子版;
6.3供应商邮箱购买询比文件:请将标书费汇款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一并传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3422240873@qq.com;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资料发送后请联系采购代理机构:18607343820;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询比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代理机构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询比文件购买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6.4 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整/包,售后不退;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7.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和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7.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衡阳市解放大道19号丰越大厦2101室
7.3 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衡阳市分公司
地 址:衡阳市华新邮政大院(衡阳市蒸湘区长丰大道30号)
联系人:尹女士
电 话:0734-889092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衡阳分公司地址:衡阳市解放大道19号丰越大厦2101室
联系人:李先生、梁女士
联系电话:18374790503
电子邮件:3422240873@qq.com
异议与建议电话:0731-84518100